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新北市板橋區

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板橋柏翠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托育費 9,000
退費說明

一、退費標準:以每日新臺幣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9,000元除以30日)。 1.新生退托:初次收托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比例計算收取月費(含例假日),並辦理退月費。 2.家長自行請假: (1)連續請假未滿10日(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三分之一。 3.連續請假之日數計算範圍,不包含下列: (1)連續請假期間前後之例假日。 (2)連續請假期間前後與中間之連續性國定假日,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 4.法定傳染病請假者(法定傳染病以衛生福利部疾病及管制署公告為準): (1)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幼兒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退還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3)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相關政策等因素,致暫停收托服務者,依定型化契約第21條規定,退還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二分之一(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本市公告為準) 5.不予退費情形: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均不予退費。 6.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中心為辦理環境整理及各項準備事宜,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並於暫停收托前30日通知或公告,停托期間不退費。 7.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

新北市板橋區的其他托嬰中心

名稱裁罰
新北市政府委託中華民國婦幼關懷教育推廣協會辦理板橋國光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中華民國婦幼關懷教育推廣協會辦理板橋新埔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中華民國蒙特梭利學會辦理板橋社後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板橋信義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板橋大觀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板橋新板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大中華教育協會辦理板橋公八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新北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辦理板橋中山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晨璦關懷協會辦理新北市板橋溪崑公共托育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前教育發展學會辦理板橋湳興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協會辦理板橋莊敬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板橋南雅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