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委託大中華教育協會辦理板橋公八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評鑑優等(113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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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月費 |
退費說明
新北市板橋公八公共托育中心收退費標準 新北市政府111年11月22日 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112254450號函核定 一、日間托育收費: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月費為9,000元。 二、延長托育: 1.延托自下午6時起計費,最晚至下午19時30分 2.逾時收托時段19時30分至20時75元,20時後每半小時新臺幣以每小時基本工資1.670.5倍計 三、幼兒團體保險:依法辦理。 ※退費標準:每日300元。 一、新生於收托日起7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計算退費。 二、家長自行請假: 1.連續請假未滿10日者或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日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三分之一。 三、法定傳染病請假者:退幼兒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 四、不予退費情形:清潔消毒日、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均不予退費。 五、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 ※退費程序: 一、由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於退托日兩週前填寫申請書,申請人確認資料簽名 後不得再修改,於3個內進行結算。 二、請假退費:每月結算退費金額,由次月費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