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公設民營中壢東興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2 個空位 評鑑優等(112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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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月費 |
退費說明
退費標準(以當月計算,每月以30日計): 退托:(1).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2).中途退托:至退托日起,退還費用,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事假:不予退費。病假:病假請假日數達退費標準者,需檢附相關就醫證明。(1).連續請假未滿10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傳染病係依傳染病防治規定訂定,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為準)(1).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疾病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退還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4.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其二分之一金額(一日以150元計算,不含例假日)。5.環境準備停托:中心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排定時間暫停收托1日,當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