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公設民營中壢中正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1 個空位 評鑑優等(111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退費說明
退費標準:(以當月計算,每月以30日計) 1.退托:(退托需一週前事先告知中心,退托日係以兒童最後實際送托翌日為準。) (1)自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 (2)中途退托:至退托日起,退還費用,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2.甲方自行請假者: 事假: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而無法送托,不予退費。 病假:病假請假日數達退費標準者,且需檢附相關就醫證明。 (1)連續請假未滿10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傳染病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訂定,請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為準。) (1)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以一日退還100元比例計算。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請假日數,以一日退還100元比例計算(不含例假日)。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4.乙方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其二分之一金額(一日以150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