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臺北市士林區

臺北市私立春田天母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17 個空位 評鑑甲等(112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其他 23,500 平均月費:含註冊費每月5000元(1學期6個月共30000元)+月費18500元
退費說明

一、月費18500元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5500元、餐點費2000元、教材材料費1000元。 二、延托費: (1)單次延托:17:30-18:30,每半小時收費新臺幣「每小時最低工資/2」元;18:30-19:00,每半小時收費新臺幣「每小時最低工資×1.34/2」元。 (2)固定延托:17:30-18:00,每月收費新臺幣「每小時最低工資×22天/2×0.384」元。 三、逾時費:19:00-19:30,以新臺幣「每小時最低工資×1.67/2」元收費。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4.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二)月費退費- 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三)其他說明- 1.事假:不予退費 2.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新台幣67元/日。(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14元/日(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4.其他: (1).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2).如家長未依照本契約第17條約定時間前通知,仍得於告知當日後往後算14日(14日內為正常收托日,需正常繳費),第15日為退托日 (3).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 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 ,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92元/日(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辦理。(平均月費:指學期 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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