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中市教幼字第1140057971號 官方公告中 依據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違反規定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處分內容罰鍰:5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