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1北市教前字第11231006322號 官方公告中 依據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違反規定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 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處分內容罰鍰:6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