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高市教幼字第11330925900號 官方公告中 依據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違反規定第48條第2項 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處分內容罰鍰:60,000 元 處分時名稱:高雄市私立欣園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