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法規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內容
- 罰鍰:60,000 元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實踐大學辦理)
其中 1 筆官方已無。公告期限依處分輕重而定(3 個月至 6 年), 輕罰比重罰早下架,所以較新的紀錄反而可能在官方網站查不到。本站保留供查證。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實踐大學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實踐大學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實踐大學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實踐大學辦理)
| 名稱 | 裁罰 |
|---|---|
| 臺北市私立嘉霖幼兒園 | 9 |
| 臺北市私立晨星蒙特梭利幼兒園 | 6 |
| 臺北市私立建國幼兒園 | 4 |
| 臺北市私立國際蒙特梭利幼兒園 | 4 |
| 臺北市私立喬幼一江幼兒園 | 3 |
| 臺北市私立嘉朵幼兒園 | 3 |
| 臺北市私立大直嘉蒔幼兒園 | 3 |
| 臺北市私立新生幼兒園 | 3 |
| 臺北市私立科見幼兒園 | 2 |
| 有限責任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附設臺北市私立員工子女幼兒園 | 2 |
| 臺北市私立山秀幼兒園 | 2 |
| 臺北市私立新自立全人幼兒園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