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附設高雄市私立中鋼員工子女托嬰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台灣托育協會辦理)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47 個空位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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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21,315 | 平均月費: 21,315元(內含每學期註冊費18,000元+月費:17,211元+每月餐點費1,104元) |
| 其他 | 0 | 平均月費0-未滿4個月無提供副食品,則扣除餐點費1,104元;代辦費用(家長可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不銹鋼三色碗每組350元、書包每個350元、餐袋每個300元、床包每組250元 |
退費說明
一、終止契約: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2.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3.因托育契約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契約時,家長已繳之註冊費、月費、餐點費,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 4.因托育契約第十七條,終止契約,依下列退還款項: (1)註冊費: A.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B.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C.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3)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二、事假不退費。 三、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 四、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不得少於40),未滿 4 個月幼童:每日退還新臺幣 270 元。滿 4 個月以上幼童:每日退還新臺幣 285 元。 五、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相關政策等因素停托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不得少於50),即未滿4個月幼童每日退還新臺幣337元、4個月以上幼童每日退還新臺幣356元。 六、每半年有2日托育服務準備日,一年4日,中心半年前公佈於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