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幼與家庭教育協會辦理高雄市岡山柳橋公共托嬰中心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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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 |
退費說明
1.未滿1個月入托:非於每月第1收托日入托者,月費依實際就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收費,每日以300元計費。 2.臨時托育費:在招生名額未滿時提供,一般家庭每小時依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弱勢家庭每小時酌收50元,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每次點心費酌收40元),均需於下個月支付月費時併同計算;當月退托者,需於退托前繳付。 3.延時托育費:兒童逾下午6時後仍留滯機構,每小時依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30分鐘內收前述金額二分之ㄧ費用(四捨五入),超過31分鐘者(含)以1小時計,另點心費每次40元,均需於下個月支付月費時併同計算;當月退托者,需於退托前繳付。 退費基準:以每日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9,000元除以30日計) 1.新生退托:於每月第1收托日入托者,自初次收托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退托並完成退托手續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收取費用(含例假日)。 2.退托:當月就托未滿15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1/4;就托15日以上(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3.事假:不予退費。(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4.病假:連續請假滿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者,退還請假日數1/2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5.傳染病防治停托:兒童罹患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配合停托者,退還停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1/2費用。 6.環境準備停托:機構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環境準備停托,各機構應協助提供其他托育資源。 7.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高雄市政府發布之停班、停課而致停托者不予退費。 8.非因高雄市政府發佈之停班、停課或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需停托時(如停水、停電等),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為計算基準退還。
高雄市岡山區的其他托嬰中心
| 名稱 | 裁罰 |
|---|---|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樹德科技大學辦理高雄市岡山公共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高雄市嬰幼兒托育協會辦理高雄市岡山壽天公共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乃櫻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優代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寶貝熊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民幼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無尾熊托嬰中心 | — |
| 高雄市私立藍色海洋托嬰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