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高雄市鳳山區

高雄市私立童心園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29 個空位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托育費 20,815 註冊費每學期18,000+月費16,711+外加餐費1,104元
退費說明

(一)註冊費: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應終止日起7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2.自適應期屆滿後,未逾1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2/3費用。 3.自適應期屆滿後,逾1個月未逾2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1/3費用。 4.自適應期屆滿後,逾2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四)事假:兒童連續請事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因中心0-12個月以下不供餐未另收取餐點費,故不退餐點費。 (五)病假: 1.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因中心0-12個月以下不供餐未另收取餐點費,故不退餐點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2.病假退費申請須檢附醫療機構(醫院、診所等)、醫師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 (六)法定傳染病停托: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63元。 (七)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29元辦理。

高雄市鳳山區的其他托嬰中心

名稱裁罰
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教育協會辦理)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幼福利關懷協會辦理高雄市鳳山光復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幼福利關懷協會辦理高雄市鳳山經武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教育協會辦理高雄市鳳山鎮北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高雄市鳳山自強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高雄市婦幼福利關懷協會辦理高雄市鳳山中崙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以樂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優質童心園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劍聲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博樂家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名芯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安寶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