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辦理新莊龍安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6 個空位 評鑑優等(113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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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月費(含餐點費) |
退費說明
退費標準:以每日新臺幣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9,000元除以30日) 一、新生退托:初次收托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比例計算收取月費(含例假日),並辦理退月費。 二、家長自行「請假者」: (1)連續請假未滿10天(不含前後連接之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不含前後連接之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每日100元)。但不跨月計算 (3)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三、法定傳染病請假者(法定傳染病以衛生福利部疾病及管制署公告為準): 皆不含例假日 1.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幼兒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2.停課者:退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四、不予退費情形: 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公告放假日均不予退費。 五、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停托期間不退費。 六、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 本中心收取之費用得調整,報請新北市政府同意後辦理。 ※解除契約內容請參照托育契約書第十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