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公共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2 個空位 評鑑優等(114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12,000 | 不含延托費 |
| 其他 | 0 | 延托費每小時196元 |
退費說明
一、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1.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中心應於完成退托之終止日起 7 日內,按實際收托日數收取費用。 2.兒童家長於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中心應於終止日起 7 日內退還已繳之月費及保險費。 3.當月就托未滿 15 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就托 15 日以上(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二、請假退費方式 1.兒童連續請病假 7 日(含假日)以上者,並檢附醫生診斷證明,退還請假日數二分之一費用(每日以 200 元計算),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其請假未達7日或未連續者皆不予退費。 2.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兒童無法就托,不予退費。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退還停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二分之一費用(每日以 200 元計算),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4.中心每半年進行全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並停托 1 日不予退費,中心應於暫停收托前 30 日通知或公告之。 5.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颱風假)而致停托者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