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高雄市苓雅區

高雄市私立禾安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34 個空位 評鑑乙等(114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臨時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其他 1,200 臨托時間限8:00-16:00,未滿一日以一日費用計,含早點、午餐、下午點心
托育費 20,697 平均月費: 20,697元(內含每學期註冊費24,585元+月費:15,495元+每月餐點費1,104元)
其他 0
退費說明

一、終止契約: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2.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3.因托育契約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契約時,家長已繳之註冊費、月費、餐點費,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 4.因托育契約第十七條,終止契約,依下列退還款項: (1)註冊費: A.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B.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C.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3)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二、事假不退費。 三、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 四、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不得少於40),即每日退還新臺幣:276元。 五、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相關政策等因素停托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不得少於50),即每日退還新臺幣:345元。 六、開學後雙方終止契約時,得收取行政作業費1000元。

高雄市苓雅區的其他托嬰中心

名稱裁罰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高雄市苓雅青樹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郭吳麗珠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高雄市苓雅福康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高雄市苓雅民權公共托嬰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高雄市苓雅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高雄市私立喜悅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小群托嬰中心
高雄市私立愛丁堡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