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高雄市楠梓區

高雄市私立婗荳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71 個空位 評鑑乙等(114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托育費 20,000 註冊費每學期18000元、月費16000元(0-6個月托育費15,000元材料費1,000元、7-24個月托育費15,200元材料費800元、25個月-未滿36個月托育費15,200元材料費800元
其他 2,000 沐浴費0-5個月1,000元(僅針對使用者收費)。 餐費6-24個月1,000元/月,25-36個月1,000元/月。
退費說明

註冊費-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應終止日起7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4.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月費-以每月30日基準計算。 退托-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實際天數核算。 請假(事假、病假)- 1.病假: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1)0-6個月,因中心未另收取餐點費,不予退費。 (2)6個月以上,每日退還34元(1000元除以30天) 2.事假不退費。 法定傳染病停托-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即每日新臺幣254元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即每日新臺幣317元。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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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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