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苗栗縣苑裡鎮

苗栗縣私立童心寶貝屋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4 個空位 評鑑甲等(113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托育費 15,000
退費說明

本基準天數定義:一週(含計週六、週日)以七天計算,一個月以三十天計算. 托育兒因故無法就托者,如送拖前以預繳各向費並於送托前提出放棄並申請退費者,全數退還. 托育兒送後因故離開本中心者,退費如下: 註冊費:a.入學未滿一個月,退還三分之二.b.入學滿一個月,未滿兩個月者,退還三分之一.c.入學滿兩個月(含例假日),不予退費. 月費:初次收托七日以內,比照臨托收費方式計費,以月費扣除後之餘退還. 非請假的任何事故無法托育者,比照“一般幼童退費基準請假”,視請假情況辦理退費.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照每個月三十日為基準退還. 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以月退費單位,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 幼童送托中途後由家長自行請假者或本中心因故放假(腸病毒或法定傳染病)時,退費方式如下:註冊費:入學後已滿兩個月(含例假日),不予退費,月費:初次收托七日以內,比照臨托收費方式計費,以月費扣除後之餘退還. 家長自行請假者:連續請假未滿10天(不含例假日),不予退費.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x【餐費 ÷30天】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嬰幼兒若為法定傳染病或強制停課皆為退費100元/日,需附醫生診斷證明. 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政府公告寧指上課情事則不予退費.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以月退費單位,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

苗栗縣苑裡鎮的其他托嬰中心

名稱裁罰
苗栗縣政府新復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苗栗縣政府苑北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苗栗縣政府苑裡中山公設民營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