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博士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48 個空位 評鑑乙等(112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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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15,800 | 含註冊費之每月平均月費(註冊費30000/月費10800) |
| 餐點費 | 1,000 |
退費說明
兒童家長得於適應期間屆滿後依第十七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下列規定退還款項予兒童家長: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第十九條 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無副食品者不辦理退費。(五日連續病假指包含例假日計算)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百分之四十。新台幣400元/日。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