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公開紀錄

全台桃園市蘆竹區

桃園市公設民營蘆竹仁愛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約 2 個空位 評鑑優等(111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主管機關備查金額,實際收費以園所公告為準。
費用名稱金額說明
托育費 9,000 月費
退費說明

☆退托☆ 1.月費:當月已繳月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3.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 30 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事假☆ 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而無法送托,不予退費 ☆病假☆ 1.連續請假未滿 10 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 10 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 100 元計算)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法定傳染病請假☆ 1.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疾病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 元計算)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退還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 元計算)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環境準備停托☆ 中心、家園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度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1 日,進行行政及教保活動規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當日不予退費 ☆中心、家園因故停托☆ 依停托日數,按每月 30 日為基準退還其二分之一金額(一日以 150 元計算),日數不包括例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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