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婦幼健康促進發展協會經營管理臺北市潭美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評鑑優等(112 年度)
裁罰紀錄
目前查無裁罰紀錄。本站收錄自 2014 起的公告,含官方已下架者。
收費情形(臨時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120 | 每小時120元計 |
| 托育費 | 14,500 | 日間托育費 |
退費說明
一、收費情形 1.托育費用:月費1萬4,500 元。 2.延後收托收取依下列時段所列費用採累計制計費(115年1月1日起新簽訂托育契約適用,以四捨五入計,以勞動部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計算,每年依公告異動調整): (1)17:30~18:00:基本時薪/2。 (2)18:00~18:30:基本時薪/2。 (3)18:30~19:00:基本時薪1.34/2。 *超過19:00者依18:31~19:00之規則收費。 *延托費用採累積制。 3.臨時收托:每小時120元,並酌收點心費40元。 *倘家園有額外收托之名額,且托育人員人力得以負擔情況下,得提供家長臨時托育服務。 *需三天前預約,每次以不超過半天為原則(4小時) 以維護家園嬰幼兒之權益。 *若臨托時間超過17:31,則依延長收托服務收費。 二、退費情形 退費標準:以每日 483 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 14,500 元除以 30 日計)。 1、新生退托:新入家園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四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2、已入托之舊生:退托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3、事假: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4、病假:連續請假滿 10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5、傳染病防治停托: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6、環境準備停托:家園每學期開學前停托 2 日,進行全家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7、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