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婦幼健康促進發展協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大安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評鑑甲等(112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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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臨時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120 | 每小時120元計 |
| 托育費 | 14,500 | 日間托育費 |
退費說明
延後收托收取依下列時段所列費用採累計制計費(115年1月1日起新簽訂托育契約適用,以四捨五入計,以勞動部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計算,每年依公告異動調整): (1)17:30~18:00:基本時薪/2。 (2)18:00~18:30:基本時薪/2。 (3)18:30~19:00:基本時薪1.34/2。 退費標準:以每日 483 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 14,500 元除以 30 日計)。 一、新生退托:新入家園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四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二、已入托之舊生:退托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三、事假: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四、病假:連續請假滿 10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五、傳染病防治停托: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六、環境準備停托:家園每學期開學前停托 2 日,進行全家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七、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