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設民營豐原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評鑑甲等(113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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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7,000 | 每月月費 |
| 其他 | 50 | 臨時性半小時50元 |
退費說明
1.家長依規定請事假: (1)收托日連續請事假未滿10天者,且請假天數未連續者均不予退費。 (2)收托日連續請事假10天以上,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 2.家長依規定請病假: 收托日連續請病假5天,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兒童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按比例退還。 4.中心因故停托者:依實際停托日數,按比例退還。 5.中心應於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基準計算,月費以每月30天計算,按比例退費時則依據天數核算。 6.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農曆春節連續假期不另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