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委託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辦理淡水淡海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準公共 已額滿 評鑑優等(114 年度)
裁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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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形(日間托育)
| 費用名稱 | 金額 | 說明 |
|---|---|---|
| 托育費 | 9,000 | 月費(含餐點) |
退費說明
依中心托育契約說明辦理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連續請假未滿10天(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3.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4.兒童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兒童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 5.機構因故停課者:依停托日期,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