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法規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內容
- 罰鍰:60,000 元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港福非營利幼兒園(委託中華學校財團法人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港福非營利幼兒園(委託中華學校財團法人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港福非營利幼兒園(委託中華學校財團法人辦理)
處分時名稱:臺北市港福非營利幼兒園(委託中華學校財團法人辦理)
| 名稱 | 裁罰 |
|---|---|
| 臺北市私立經貿夢想幼兒園 | 9 |
| 臺北市私立傑生寶華國際幼兒園 | 6 |
| 臺北市私立海格斯大千幼兒園 | 4 |
| 奇異文教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奇異鳥幼兒園 | 4 |
| 臺北市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4 |
| 臺北市私立大方凌雲幼兒園 | 4 |
| 臺北市私立樹德幼兒園 | 2 |
| 中央研究院附設臺北市私立幼兒園 | 1 |
| 臺北市私立新莒光幼兒園 | 1 |
| 臺北市私立東美幼兒園 | 1 |
| 臺北市私立甘霖幼兒園 | 1 |
| 臺北市私立道生南港幼兒園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