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228A號 官方公告中 依據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8款(111/6/29修正公布)違反規定第46條第3項 幼兒園追蹤評鑑項目仍未改善通過。處分內容罰鍰:60,000 元